史上第一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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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荆轲

    在故事没有完全展开之前我有必要先介绍一下我自己(就用第一人称写书,你咬我啊?),我叫萧强,27岁,在我15岁以前我用这个四平八稳的名字度过了很多年,随着一部《唐伯虎点秋香》的风靡和那只惊艳的蟑螂的出现,我有了一个新名字:小强。

    你别以为我是一个无业游民,严格地说我是一条经理(经理多如牛毛,量词要用条),我主管着一间当铺。

    什么?现在没有当铺?那就是你孤陋寡闻了,其实就在你的城市你只要好好找,犄角旮旯里说不定就能找到,当然了,提件破衣服进去换串铜子的事情是不可能发生了,实际上我们连范思哲阿玛尼这样的名牌也不接待,我们最欢迎的典当物是汽车和房产证,当然少不了旧世金银和古董之类的,这间典当行名字叫“吉豪”,我们老板姓郝,自从《第八号当铺》问世以后,我这间当铺就有了一个诨名:第好几号(郝吉豪)当铺。

    现在的当铺当然不能像过去那样柜台高筑,实际上它的装修是照着房地产售楼部来的:宽敞的客厅,水晶玻璃桌上摆着液晶电脑,周围是一圈皮沙发,除了没有模型,跟售楼中心完全一样。在这种环境里谈生意,大家尽可能地保持心平气和,虽然你在进来之前就可能已经知道我们发的就是黑心财了。

    半年以来我都没见过郝老板,他把一个有20万的帐号给我以后就再没出现过,去年后半年我只做成一单生意:用6万块钱当回一辆8成新的帕萨特来,这单生意赚的钱刚够今年一年的硬件开支,至于我的工钱——每月1400,就得郝老板贴钱了,谁也不知道这只老狐狸打的什么主意,反正据业内人士反应他还从干过赔钱的买卖。

    我既是这间当铺的经理,也是唯一的员工,其实我还有一个副经理叫老潘,是个45岁的中年人,专管鉴别古董,自打我认识他以来就见过他两回,第一回是和郝老板一起吃饭,第二回是请他来验一张据说是民国时期的银票,老潘看了一眼就走,他在门口跟我说:“再有把冥币当民国银票拿来验的直接报警吧……”

    我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我的当铺开在一条很冷清的街上,每天无所事事,没想到一出事就刺激大发了。我他娘的居然成了神仙预备役,还得接待穿越到我这来的客户。

    就在我刚有点思想准备的时候,刘老六给我领来的第一个客户居然是:荆轲。

    我说了,小荆同学个子大概有1米77,很块儿,穿着开襟粗布的衣服,最搞笑的是他眼睛居然散光:他的一只眼睛在看着你的时候另一只眼珠子简直就像藏在太阳穴里。

    这也不奇怪,人家是杀手嘛,需要眼观六路。

    就是这个小荆,在刺杀秦王之前在易水边上唱着悲怆的hip-hop,高渐离给他打着架子鼓送他,很是拉风。可惜小荆学艺不精,被秦王暴扁一顿,小荆气极之下张开双腿,冲秦王做了一个很有性暗示的动作(以上文字节选自《千年戏说史》第n章第二回:荆轲刺秦,张小花主编)。

    刘老六把荆轲送下就打的走了。

    荆轲看来还没从失败中缓过劲来,显得呆头呆脑,对任何新奇的事物都没兴趣,他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说:“你就是‘仙境’的主人?给我一套房,其它的我想起来会叫你的。”

    这个……住宿到还不是问题,当铺上面还有两间房和一个仓库,我和我女朋友包子占了一间,我把荆轲领上去,他傻乎乎地坐在地上,嘴里喃喃说:“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我关上门出来才发现自己一头脚汗:从现在开始,我就已经踏上了成仙之旅,而我接待的第一个“客户”,居然是古今第一刺客荆轲。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我女朋友包子快下班了。

    早就跟你们说了我很倒霉,你见过几个穿越小说的男主角是一开始就有女朋友的?就算有,也是美若天仙吧?

    包子姓项,全名项孢子,她老爸是那种戴着酱油瓶底眼镜、军绿色袖套的老会计,希望他的女儿长大以后能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桃李满天下,像孢子植物一样……

    但这个名字给包子带来的唯一好处就是:项孢子小姐长得很像包子,她就在和我隔一条街的包子店工作,具体工作是门迎,她们店经营的是一种在本地很出名的灌汤包,包子以前负责端盘子,客人们只要一喊:包子——包子就会下意识地回头,然后不是打了盘子就是砸了碗,最后经理只好把她调到门口当门迎——关于这一点,只能用她们经理是一个好人来解释,他不可能对包子存在非分之想,因为我熟知她们经理是一个看完《午夜凶铃》不敢一个人回家的男人,他绝对没这种勇气!

    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会爱上包子,那绝对是一个美丽的错误,一个没招谁没惹谁的下午(这句话眼熟不?),我非常无害地走在街上,前面一个身材完美到了极至的女人在我眼前娉婷,这个女人就是包子,再然后包子这个充满悖论的女人引起了我的好奇,在一个别有用心的夜晚,我们一起欣赏了武藤兰、小泽、丰丸、黑木香之后,她野蛮地zhan有了我,在最消魂的时刻,她口含一物呜咽着问我:“我是你什么人?”

    我挺直身子,看似痛苦无比地说:“老婆!”

    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经过。

    包子快回来了,我该怎么跟她说?

    亲爱的,我要成仙啦,荆轲就在我们楼上?

    想到我赶忙跑上楼,找出一套衣服拿给荆轲,骗他说凡是到“仙境”的人都得按规矩换上衣服,可是这个家伙不理我,还在发呆,说:“为什么……为什么……”

    我知道这人脾气不怎么好,当了一辈子杀手最大的传奇就是一个人也没杀了,其郁闷是可知的。我只好大声说:

    “你不觉得你太短了吗?”

    荆轲吓了一跳,抬头问我:“我哪短?这跟短有关系吗?”

    把我气的,怎么古人也这么h?我大声说:“你的剑太短了!”

    荆轲忽然从怀里掏出一把簪青碧绿的短剑:“哦,我以为你说的是我的头发呢……”

    (小花得同时更两本书,《花的世界》一天4更,此书力求一天两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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