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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出发那天,好几个邻里乡亲来送行。

    买好的去城里的大巴车票没用上,江一芒退完票从车站里出来,就看见江雪梅和易晖站在路边,手上拎满五颜六色的塑料袋。

    邱婶还在见缝插针地把一兜煮鸡蛋往易晖手里塞,见江一芒来了,转而送进她怀里:“快走吧快走吧,别赶不上火车,鸡蛋特地煮的溏心的,路上吃。”

    一行人坐的是邱婶家的皮卡车,提前一天邱婶就说要送他们去城里,非说顺路。江雪梅不想麻烦人家,提早起床准备偷摸溜,结果一开门,邱婶家的车已经亮着车前灯停在门口了。

    于是便有了刚才江一芒退票这一出。

    母子三人在后座排排坐,易晖听见后头叽叽咕咕的声音,忍不住扭头看货箱铁笼里关着的几只大白鹅,江雪梅见他感兴趣,说:“咱们到首都也下馆子吃鹅去。”

    江一芒因为快要见到偶像心情好,摘了耳机道:“他是想在家里养,不是想吃。”

    前面开车的邱叔哈哈大笑:“这可是猛禽,你们文化人养不了,喜欢的话以后来我们家看,挑一只带回家杀了吃。”

    易晖抿唇笑着应了。他自出生起就住大房子,有专门的保姆鞍前马后伺候着,没坐过这样的车,没见过活蹦乱跳的鹅,也从来不知道邻居之间能处得这么好。

    因着被塞了一大兜食物,近12个小时的火车行程,母子三人只在买矿泉水上花了钱。

    偶尔出趟门也是乘飞机的易晖第一次坐长途火车,一手剥了壳的煮鸡蛋,一手还热乎的猪蹄髈,却无暇尝一口,他目不转睛地盯着窗外,金黄的麦田、低矮的民房从眼前掠过,连太阳落山的寻常景象都舍不得错过。

    江一芒吃完自己那份,觊觎易晖手上的猪蹄,易晖直接给了她,她边啃边问:“有什么好看的呀?小心脖子僵了拧不回来。”

    易晖冲她笑笑,证明自己没事,然后扭头继续看窗外。

    他学画的时候经常出去写生,见过许多比这更美的景色,可这次给他的感觉不一样。

    火车在铁轨上飞驰,天上的云走得很慢,耳边有小孩的哭闹声、人们交头接耳的说话声,一切仿佛都在诉说——你还活着。

    只有活着,才能感知到这些美好。

    只有活着,才不会被遗弃。

    抵达首都时正是晚饭时间,一行三人去订好的酒店办理入住后,马不停蹄地出门吃饭。

    作为土生土长的首都人,江雪梅这一路嘴巴就没停过——以前在那边打过工,这里以前有家烧饼店,前面拐个弯再过两条街就是一晖念过的小学……回归故土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他们搬离首都时江一芒在念初中,早就记事了,更遑论江一晖那会儿已经是个步入大学的成年人了。

    然而易晖从小在s市长大,对首都的了解仅限于几处名胜古迹,还有哥哥嫂子带他吃过的几家当地美食,生怕多说多错,只听她们聊,打定主意不插嘴。

    江一芒说想念城南某家店的煎饺,江雪梅心觉这些年亏欠女儿良多,哪舍得说不行,当即打车前往,易晖趁机坐后排,无处着落的视线继续停放在窗外。

    相对于s市满眼摩登大楼的现代化,首都许多街道还保留着古朴传统的建筑,鳞次栉比的青瓦白墙中偶然夹着几座独树一帜的高楼大厦,在易晖眼中别有一番风味。

    路口拐了个弯,进入一条名为韶光路的街道,灯下的路旁街景让易晖觉得有些熟悉。前方红灯停车时,他扭头从另一面的窗户向外望,一幢以红白色为主调的哥特式建筑立在周围低矮的房屋中,四周有灯光簇拥,格外显眼。

    江一芒也看见了,惊呼道:“这里晚上竟然这么漂亮!妈你还记得不,当年哥来这里写生,咱们俩陪他一块儿,有对新婚夫妇在这里结婚,白纱一直拖到台阶底下……”

    易晖看得入神,难得被叫哥哥都没听到。

    江一芒得不到回应觉得无趣,抬胳膊肘碰了他一下:“当年画了那么多次,还没看够?还是说……”说着眼珠一转,凑到易晖耳边,压低声音问道,“你也想在这里结婚?”

    “结婚”两个字触到易晖深埋心底的某根弦,他条件反射地摇头:“不、不是。”

    江一芒笑起来:“反正肯定是你在我前面成家,到时候就在这儿办婚礼呗,咱妈肯定同意,对吧妈?”

    坐副驾驶的江雪梅连连称是,母女俩就着这个话题又聊了起来。

    易晖将目光再次投向那座教堂。

    方才的否认里有一半在撒谎。

    他不想结婚,因为他结过婚,举办婚礼的地点正是眼前这座教堂。

    晚上近七点,周晋珩开车行驶在韶光路上,这条路不算拥堵,红灯却很密集,经常起步不久就要踩刹车,开得人火大。

    紧赶慢赶,还是在约定的时间前到达了餐厅。周晋珩先把菜点了,等到第二道菜上桌,方宥清才姗姗来迟。

    他边坐下边说:“抱歉,路上堵车,等很久了吧?”

    周晋珩恍惚片刻,想回答“是”,转念又觉得自己莫名其妙,人家又不知道自己在等他。

    “没有,我也刚到。”终究选择了最普通的回答,周晋珩看了方宥清一会儿,让眼前的面孔与记忆中的重叠,似在确认他跟从前没什么不同。

    那天周晋珩从s市赶回首都,混在机场出口的人群中,看着身穿一袭风衣的方宥清出来,一股蓄势已久的冲动使他向前迈了两步,而后又被已经趋于平静的心跳生生逼停,退回原地。

    他看着熟悉的身影走近,与来接机的亲友拥抱,又看着那背影远去。

    眼下,就坐在对面的方宥清面带微笑,举杯道:“听说你现在很红,恭喜你得偿所愿。”

    “得偿所愿”四个字听上去无端带着点讽刺意味,周晋珩本该慌乱无措,可不知为何,他前所未有地镇定,也举杯,嘴角勾起:“还听说了什么?”

    方宥清仍旧是那副云淡风轻的模样,笑容温和道:“还听说,你结婚了。”

    没来由的,周晋珩心中升起一丝不耐,他垂眼把玩手中的杯子,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

    但他仍然期待看到方宥清的反应。三年多来他时常会设想这个场景,那个抛下他头也不回地离开的人,是否真的从来没有后悔过。

    “恭喜你。”方宥清又道一遍恭喜,语气听起来真心实意。

    仿佛悬在半空中的石头缓缓落地,惆怅茫然的同时,周晋珩竟久违地感受到了一丝轻松。

    “谢谢。”他回敬道,“听说你考取了心仪的学校,恭喜你。”

    这顿迟来三年的晚餐,原本应该保持这样疏离的氛围,最后以交换联系方式作为收尾,哪怕明知道这串号码会躺在通讯录里积灰尘封。

    可惜事与愿违,不知是谁起的头,桌上又开了一瓶酒,两人你来我往,边喝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

    方宥清不胜酒力,周晋珩自认没有劝他少喝点的立场。席间话题渐渐丰富,从桌上的菜品聊到工作,又说起母校,记忆的闸门被打开,汹涌的潮水漫了出来。

    “你结婚了,你真的结婚了。”方宥清面颊坨红,口齿也变得不清晰,掀起一双含水的眸子望周晋珩,“你……你开心吗?”

    周晋珩干笑一声:“你猜?”

    方宥清真的喝多了,迟钝地摇头,肯定道:“你不开心。”

    周晋珩不想说话,瘫靠在座椅上,仰头看反射着摇曳灯火的天花板。

    也许他也喝多了,思绪浮游飘荡,冷不防想起当年的婚礼宴席就是在这里办的。

    本该在s市办,后来因为小傻子的哥哥希望把婚礼从s市挪到首都来办,哪怕知道他意在监督,但周家那会儿急于倒贴拉投资,还是同意了。

    周晋珩不善记事,尤其是这些无关紧要的事。他只记得,在附近的教堂走过场后,他碍于大舅哥在一旁虎视眈眈,牵着小傻子走进这家餐厅,小傻子一进门就抬头看流光溢彩的琉璃穹顶,小孩子般地发出感叹:“哇,好漂亮啊。”

    当时他是如何回应的?

    周晋珩仔细回想,自己当时很不耐烦,只想把流程过完赶紧离开,牵着小傻子径直往里面走,嘴上低声催促:“别看了,下回带你来慢慢看。”

    现下有空欣赏这穹顶,不得不说确实挺漂亮的,小傻子学美术,就喜欢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后来为什么没带他来看呢?

    酒精有时候会产生奇妙的催化作用,周晋珩记起来了,小傻子当真把这件事放在心上,隔三岔五变着法子在他跟前提,什么“肚子饿了”“想去晒太阳”“坐在那里画画肯定特别快”,各种啼笑皆非的理由,往往还没说完,就被他以工作忙为借口推脱了。

    周晋珩轻嗤一声,似在嘲笑,更像在自嘲。

    怎么会有人这么蠢,把别人随口的一句话放在心上惦记这么久?

    自己开车来,代驾开车走。

    回去的路上,周晋珩躺在后座做了个梦,关于那场轰轰烈烈的初恋,关于那个今天未曾提及的诺言。

    当年他和方宥清跟所有的校园情侣一样,也曾幼稚地许下过终身之约。这个约定像烫在他心口的一道疤,每一次回忆等同于把刚长好的伤口再次撕开。如今想想,让他忘不了的是这份经年累月反复发作的痛,那个人本身的分量反而模糊了。

    所以,到底为什么要跟小傻子结婚?

    怀疑一旦在脑海中成形,就会引来无数种假想和猜测。不可否认的是,除去拿进演艺圈作为交换筹码这一点,这段婚姻还有其他地方吸引着他。

    直到刚才那顿饭之前,周晋珩都认为,易晖是有点像方宥清的。

    一样的白皮肤大眼睛,看着你的时候眼睛里好似水光满溢,乖巧又天真;一样不高不矮的停匀身材,从背后刚好能抱满怀;一样细腻恬淡的心性,不惹人注目,也不需要特别关照,给他画纸和笔他就能安静一整天。

    可这些特征很多人都有,除了这些呢?

    他们俩分明是不一样的。

    晚间车流量激增,行至韶光路,停车的次数比来时更频繁。

    周晋珩换了个姿势,视线落到窗外,夜里的教堂灯光璀璨,却不失庄重肃穆。

    就像那天,钟声敲响,身着白西装的易晖竭力收敛笑容、强压嘴角,学神父摆出严肃的表情,生怕被周围的人取笑,并不知道弯起的眼睛和眉梢洋溢的笑意早就将他的内心出卖了个彻底。

    他站在红毯的起始位置,伸出手,在钟鸣声中红着脸说:“你……你牵我过去呗。”

    那画面生动清晰地在脑海中回放,终于让周晋珩捕捉到了以前未曾留意的东西。

    他牵得随便,易晖却交付得珍重。

    自他牵起易晖的手的那刻起,那道饱含爱意的、没有一丝杂质的目光就落在他身上,再也没有移开。

    夜色渐浓,直到身后的教堂远到看不见轮廓,彻底消失在视线里,周晋珩还在踌躇不定。

    手机界面上停着易晖的电话,只要按下拨号,就能把他叫回来。

    叫回来之后呢?昨天把他的玩偶扔在地上,哆啦a梦的肚皮蹭脏了一块,他回到家会不会看出来?

    不然回去的路上给他买个新的吧,一模一样的,小傻子肯定看不出来。

    再说答应了老东西周末一起回趟周家,这电话非打不可。

    总算决定了,手指刚要按下去,手机突然振动,有电话打进来。

    是个陌生号码,周晋珩没存,却对这串数字烂熟于心,看到的刹那间就黑了脸。

    接起来“喂”了一声,还没准备好接受“为什么换号码”的质问,那头传来一个低沉的男声:“易晖的电话怎么打不通?”

    周晋珩最讨厌别人用长辈的姿态压他,反骨顿时蹿上身:“他的电话,我怎么知道?”

    那头的人似乎不想跟他废话:“你没跟他在一起?”

    周晋珩:“没啊,我在首都。”

    “他在s市的家里吗?”

    “他不在你那里?”

    两个声音几乎同步,最终周晋珩迫于大舅哥的威严率先退让:“我前两天回去了,他不在家。”顿了顿,发问,“他没有去找你吗?”

    那头沉默,似在思索,少顷后开口道:“我前半个月都在国外出差,没跟他联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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