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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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绘画比赛在市郊的一所高校的美术大楼举行。

    上午九点的比赛,一家三口七点多就到了。门口正在拉横幅,趁人不多,江雪梅带着两个孩子在横幅下合影留念,说要洗出来带回去挂在家里。

    早餐在附近摊点买的,每人三个包子加一袋豆浆。

    易晖把袋装的豆浆拿在手上研究半天,不知该从哪里下嘴,江一芒拿过去利索地咬开一个豁口,插上吸管递回来:“这儿没人认识你,别装斯文啦。”

    易晖没喝过这种袋装饮品,犹豫地接过来,又观察了一会儿才凑过去吸了一口,江一芒问他好不好喝,他咬着吸管点头道:“好喝的。”

    江雪梅难得见儿子夸什么东西味道好,要把自己那袋给他,顺嘴一问:“你以前不是不爱吃甜的吗?”

    易晖呛着了,捂着嘴猛咳,江一芒边拍他后背边代他解释:“刘医生不是说他可能会变嘛,口味跟从前不一样也不稀奇啊。”

    母女俩都是大大咧咧的性格,江雪梅轻易地接受了这套理论,让易晖进去好好发挥,出来一起去吃甜品。

    这次的比赛倒也谈不上什么发挥,主题是一早就定下的,虽是现场作画,参赛者有足够时间提前做准备,大多都有具体的构思了。

    再说也不是什么正规比赛,易晖知道江雪梅只是想寻个由头带他出来走走,所以并不紧张,怀着重在参与的想法走进比赛现场。

    铺开画具,抬头便看见大大的“破晓”两个字写在黑板上。也许因为是校园组,周围的参赛者多从风景画入手,易晖另辟蹊径,先在画纸的正中偏右勾勒出一个人的轮廓,周身填补以透亮的光线,整张纸上没有太阳,却能看出画上的人在旭日东升时,与光芒一起走来。

    重生以来,易晖在保留记忆的同时,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受原主身体的影响,从前他虽然瘦但身体素质不错,现在三天两头感冒发烧,凉水都不能多喝。于是他理所当然地以为会继承一点原主的绘画习性,可是真正下笔后,才发现还是自己的笔法保留比较多。

    画中人逆光而立,短发在微风中飘扬,被劈成千丝万缕的金色晨光从发间、肩上,每一个细小的缝隙里钻出来,擦过脸侧的瞬间,深邃的五官在皮肤上投下阴影。那人下巴微抬,身形颀长挺拔,倏忽望去,恍如神祇披光降临。

    没等颜料干透,易晖就匆忙将画交了上去。

    他不敢再多看画上的人一眼,生怕背对阳光的面孔在脑中具象化,与另一张脸重合。

    收拾完画具出去,本打算直接从正门与江雪梅、江一芒会合,没承想在校园里遇上熟人。

    准确说是江一晖的熟人,一个清秀的男生,也是来参加比赛的,看见他就拼命招手:“江一晖!”

    易晖充耳不闻,抱着东西埋头向前走,男生不懈地追上来,张开双臂拦住他的去路:“江一晖,你怎么不理我啊?”

    易晖无处可躲,慌得头都不敢抬:“没、没有。”

    幸好江一晖本来就不是个合群的人,男生以为他忘了自己的名字,自报家门说叫唐文熙,他的大学同学。

    “你也真是,大学四年都没记住我的名,害我每次都要重新自我介绍,好尴尬啊。”唐文熙嘴上抱怨,脸上却笑得开怀,忽而想起什么,改口道,“哦不对,是两年半,差点忘了你大三的时候休学了。”

    不知是不是巧合,江一晖身边的人都很活泼有趣,所以重生以来,遇到的人都跟眼前的男生一样善良友好。受到感染的易晖不由得松弛身体,放下戒备,与男生就刚结束的比赛聊了几句。

    末了唐文熙邀请易晖共进午餐:“一起吃个饭吧,就在学校外面的小餐馆,还有几个学弟学妹也在那儿,正好咱们好久没聚了。”

    易晖自是推拒,说妈妈和妹妹还在外面等他。

    “那就一起啊。”唐文熙热情道,“反正人不多,坐得下。”

    易晖畏惧与陌生人相处,正绞尽脑汁回绝,有个人从不远处快步走来:“不就拿个东西吗,怎么去这么久?”

    是来找唐文熙的。易晖松了口气,打算趁乱溜走,谁知唐文熙铁了心要留他吃饭,不由分说逮住他的胳膊把他往前推:“成轩,这是我之前跟你提过的,我们班上的美术天才,江一晖。”

    听到对方的名字,易晖下意识缩了缩脖子,更不敢抬头了。

    周晋珩有个朋友就叫这个名字,而他对周晋珩的那些朋友惧怕非常。

    不过这个名字很常见,首都这么大,应该没那么凑巧。

    易晖在心里安慰自己,刚要抬头打个招呼,对方先开口了:“易晖?你怎么在这儿?”

    从公安局出来,周晋珩边接电话,边发动车子前往机场。

    “你在哪儿玩呢?”电话那头的杨成轩问。

    周晋珩单手握方向盘,猛踩离合,转向倒车:“公安局。”

    “真报警了?”杨成轩笑起来,“至于吗,他那么大个人,还能被人拐跑不成?”

    周晋珩笑不出来,神情严肃道:“s市那边我派了人,首都这边只能找警察。”

    杨成轩问:“出入境那块儿查了吗?”

    “他护照过期了,出不了国。”

    “假护照?”

    周晋珩冷哼:“以他的智商,知道买假护照?”

    “也是。”杨成轩琢磨一会儿,道,“想来想去他也只有被讹钱的价值啊,这么久没人联系,显然不是绑架……难不成凭空消失了?”

    周晋珩这会儿没心情跟他开玩笑:“有消息赶紧说,没消息我挂了。”

    “欸欸欸别急啊,打电话给你当然有事。”杨成轩不卖关子,直接道,“刚才我遇到个跟易晖长得很像的人,在d大校园里。”

    “然后呢?”

    “啧,你就不好奇吗?”

    周晋珩皱眉,不耐烦道:“你说了‘很像’,就代表不是他。”

    电话那头的杨成轩哈哈大笑:“还是你了解我。确实不是,我特地确认过了。”

    反倒引起周晋珩的好奇:“你怎么确认的?”

    “他手背上不是有好大一块疤吗?”杨成轩浑不在意道,“我仔细看了,两只手白白净净的,什么都没有。”

    挂掉电话,车轮在地面高速旋转,周晋珩的大脑也一刻不停地运转。

    杨成轩口中的疤,其实是烫伤。

    小傻子皮肤白,身上很容易留痕迹,何况沸腾的热水直接泼上去。

    还不止一次,光周晋珩印象中的就有三次之多。

    第一次是不小心,小傻子起得早,怕他口渴倒水送到床边,被刚醒来有起床气的他一巴掌挥开,杯子落在地上砸得粉碎,热水洒了小傻子一身。

    第二次是在大舅哥无形的威胁下,硬着头皮带小傻子出去过情人节。去的那家餐厅是他和方宥清曾经去过的,于是越看对面坐着的小傻子越不顺眼,上了一道生着炭火的烤肉,小傻子傻乎乎地给他夹菜,他嫌弃得很,抬手猛推了一下跟前的菜盘,烧烤盆顿时倾倒,滚烫的边沿刚好碰到小傻子伸过来的手。

    如果前两次能算作无心,第三次便掺杂了些许有意为之。

    那天他听说方宥清在m国那边考取了心仪的美术学院,未来两三年都不可能回国。最后的一点希望在眼前消失,他却被困在这座荒唐的婚姻牢笼中什么都做不了,心情瞬间跌落谷底。

    其他人都知道在他生气的时候退避三舍,偏偏小傻子不识相,屁颠屁颠地跟着他,问他怎么了,为什么不开心,还让他吃东西,说吃点甜的喝点热水就好了。

    他被小傻子弄烦了,满腔躁怒无处发泄,叫小傻子拿着杯子,自己抄起开水壶往杯子里倒。看着小傻子被隔着杯壁烫到倒抽气还不够,杯子满了也没停下,魔怔了似的,任由刚烧沸的水漫出来,洒在小傻子紧紧抓着杯子的手上。

    手背的疤就是这么来的。要是别人,抹几天烫伤膏兴许就好了,小傻子不知道抹,还整天捂着不让人看,拖到伤口蜕了层皮,疤永久地留在了身上。

    想到当时小傻子被烫到掉眼泪也没有松手,周晋珩的表情越发凝重,双唇抿成一条冷硬的线。

    以年轻气盛作为借口迁怒一个无辜的人,他也觉得当时的自己太过恶劣。可小傻子非但不怪他,还竭力隐瞒不让别人知道,周晋珩偶尔良心发现问起来,他就瞪圆眼睛一脸真诚地说不疼,还说:“晖晖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没关系啦,过几天疤就消了。”

    小傻子没什么时间概念,狰狞的疤在手上留了两年多也不当回事,被哥哥问到只说是自己不小心碰的。

    就这样,也能叫“对我很好”?

    周晋珩扯了下嘴角,却没笑出来。程非池转述给他的那条短信,仿佛一记重拳落在他身上,将他猜测的、自以为的真相砸了个粉碎,告诉他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小傻子表里如一,把对他的信任和爱都融在流逝的时光里,只要回头探寻,便能窥得痕迹。

    对了,短信,手机!

    一口气顿时提到嗓子眼,周晋珩猛打方向盘,在距离飞机场不到两公里的地方掉头。

    还没等到车子行驶平稳,他迫不及待地给助理打电话:“上次我给你的手机呢,扔到哪里去了?”

    下午两点,公司楼下,小林看着骚红色的跑车一个甩尾,稳当当地停在面前,忍不住张开嘴,又朝天打了个哈欠。

    昨天的粉丝见面会从下午开到天黑,结束后他留下跟其他工作人员收拾现场,半夜才回家休息,刚才被周晋珩的电话弄醒时还蒙着,好半天才想起他要的手机是哪一个。

    虽然跟着周晋珩的时间不长,小林已经大致摸清了他的脾气和习惯,知道做他的助理最要紧的就是帮他打理好后方,尤其是随手乱扔的东西一定要收好,弄不好哪天想起来转脸就问他要。

    所以,把那部前不久刚被抛弃的手机交回周晋珩手上时,小林不免有些未卜先知的得意,昂着头等待夸奖,美滋滋地想说不定还能得一个大红包。

    谁知周晋珩接过手机后面色仍旧阴沉,周身散发着闲人勿近的低气压,打开手机的同时挥挥手,告诉他可以走了。

    小林一步三回头地将门带上,“咔嗒”一声轻响,偌大的会议室里只剩周晋珩一个人。

    手机这时候也顺利打开,看到壁纸上天真笑着的小傻子,周晋珩破天荒地没有不耐烦地赶紧滑过,而是盯着看了许久,直到屏幕超时熄灭,小傻子的脸突然消失在视线中。

    心口沉甸甸的,像被什么重物拖着往下坠。周晋珩深喘几口气,努力压住心中恣意蔓延的不安,再次点开手机,解锁。

    几乎是同时,手机接连振动,上次在信号不好的颁奖礼场馆没能收到的短信同时涌入。

    直到手机彻底不振了,周晋珩才挪动僵硬的拇指,点进短信界面。

    十几条未接电话提示,全部来自“a灰灰”。

    小傻子不知道他那天醉酒后把手机关机丢在车上再没碰过,更不知道他回到首都工作时干脆买了个新手机,顺便换了新号码。

    小傻子什么都不知道,只记着他答应过的事,一遍又一遍地打早已被他遗弃的号码,盼着他回来一起过生日。

    来电的时间很有规律,从下午六点到隔天凌晨一点多,每半个小时一通电话,像是生怕打扰他,周晋珩甚至能想象到小傻子拨电话时小心翼翼、又满含期待的样子。

    一定还准备了鲜花和蛋糕,他最喜欢的白色,他最钟情的口味。

    放下手机,周晋珩闭了闭眼睛,这两天既要忙工作又要到处找人,此时四下无人,疲惫悄然爬上眉间。

    除了累,让他不想睁开眼睛面对的还有因为这串未接来电忽然涌入的记忆。

    他想起来了,生日那天他喝得酩酊大醉,从旁人口中听说方宥清回来了,冲动之下开车前往机场,半路上被冷风一吹,才觉得这个消息漏洞百出,分明是在跟他开玩笑。

    他记得自己意识到被骗后的恼羞成怒,也记得自己是怎样把开玩笑的人揍了一顿,独独忘了被扔在后座的手机,还有跟小傻子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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