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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锈春刀

    叶令蔚把手从费澜手里滑出来,按在身边的窗台上,“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

    费澜不解的“嗯?”了一声。

    “你说哄就哄,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叶令蔚慢悠悠的又重复了一遍。

    “嗯,”费澜站在叶令蔚的面前,眼睑微微垂着,像一片被燃烧殆尽的野草枯茬,他顿了一会儿,轻声道,“那哥哥求你哄哄我,怎么样?”

    叶令蔚实实在在的愣了一下,费澜竟然低头......确切来说,也不算低头,但这种语气,叶令蔚觉得自己没法拒绝了。

    他再一次的感受到了,表面上是他牵制费澜,实际上是费澜带着他在走。

    “你求我啊,”叶令蔚眼里含了零星的得意洋洋的笑意,慢吞吞的,显然是还没玩够,“那你都这么求我了,面子又算......”

    他话没说完,费澜伸手捏住他的后颈,迫使他往后仰,叶令蔚在网上曾经看见过对于这个动作的行为分析。

    看似亲昵温柔的动作,实际上是把对方整个人圈在怀里,手里的更是对方的咽喉,是对对方绝对的,不容反抗的掌控。

    费澜垂眸,“叶娇娇,过了。”

    叶令蔚能感觉到对方按在自己后颈处的指尖带着微微的凉意,他在别人面前知分寸不讲分寸,但在费澜跟前还是相当识时务的。

    眨巴眨巴两下眼睛,叶令蔚伸手拉了拉费澜的衣袖,“哥哥,你别不开心了。”

    费澜深深的看了他一会儿,然后笑了,手自然而然地松开了叶令蔚,“玩去吧。”

    叶令蔚,“......”

    高临浩站得有些距离,加上这两人说话跟什么似的,他是一个字都听不见,他唯一感到惊讶的是叶令蔚竟然直接坐在窗台上,还去搂澜哥的脖子。

    苍天啊,要命啊,这是个什么不要命的玩意儿啊!

    高临浩是初中时候认识费澜的,他认识费澜的时候,他就已经是打架的一把好手了,在他们十三四岁都还没从少先队员戴红领巾里面脱离出来的时候,费澜已经能够仰着头连吐几个烟圈圈了。

    初中总有一帮男生,个子窜得老高,和一些还没发育的比起来跟打了激素一样,费澜那时候个子直接窜到了一米七八,在毕业时,高临浩依稀记得是一米八。

    在老师眼里,费澜是天才,是可遇不可求的优秀学生,听话懂事,丝毫不让老师和家长操心,每次出去代表学校竞赛都会捧一堆奖状证书回来,学生会主席是他,班长是他,竞赛队队长是他,国旗手是他,晚会主持人是他,他那时就是全校眼里只可远观不可亵渎的月亮。

    高临浩也是意外发现的,他被原松欺负的时候,一个男生走过来,校服穿得规规矩矩,鞋子书包一尘不染,高临浩就眼睁睁的看着费澜直接捞起墙角的一根木棒,眼睛都没眨一下地抡在了原松的后脑勺。

    原松直接倒在了地上,高临浩估计他至今都不知道谁抡晕的他。

    费澜打晕了原松,居高临下的看着高临浩,“趴久了站不起来?”

    这话有两层意思,高临浩立刻就明白了,麻溜的爬起来。

    从此,高临浩就开始为费澜鞍前马后了,费澜啊,三好学生啊,他大哥啊!

    他也是跟费澜跟了好久才知道,学校好几次影响恶劣的群架事件,主角其实都有费澜,他也明白,为什么那些断胳膊断腿了看见费澜眼神躲闪,牙齿打架。

    在那之前,高临浩一直以为他们是被费澜耀眼的学神之光震撼到了。

    费澜的喜怒无常,高临浩也早早地就领教过了,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也不爱说话,就是这个时候,谁招惹他,就准备好被揍昏的准备。

    有时候也是看人的,跟费澜亲近一些的人,费澜还是会稍微会给一点面子的。

    高临浩认为,叶令蔚跟澜哥的关系虽然比不上自己跟澜哥的,但也还算可以了,自己不行就叶令蔚来,不能让他光受澜哥的照顾不干活。

    对,不能不干活。

    高临浩没想到,叶令蔚竟然跟澜哥这么亲近!换做自己,那么胆大包天的话,澜哥说不定会把他从楼上丢下去。

    此时此刻,高临浩脑海中自动的浮现了一句话: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

    但高临浩哭不出来,因为他是男子汉。

    叶令蔚坐在窗台上晃荡着双腿,哈密瓜味儿的硬糖被抿得只剩下米粒大小,在口腔里滚来滚去,他看着一脸哀伤的高临浩,“你也需要我哄一下?”

    “那倒不用,”高临浩有气无力的摆摆手,他靠在叶令蔚旁边,仰天叹了一口气,“唉,我就是觉得,澜哥好像更加喜欢你一些。”

    叶令蔚侧过头看着他,疑惑道,“他喜欢你?”

    “这是重点吗?”

    “这怎么不是重点?”叶令蔚说。

    “你以为我说的是那种喜欢?”高临浩默然一会儿,然后一下子炸开了,“你疯了你疯了?我哪敢我哪敢?澜哥喜欢我,哦呵呵呵,喜欢我?不敢想不敢想。”

    叶令蔚,“......”

    疯了这是?

    不过这倒是勾起了叶令蔚的好奇心,他俯身,凑到高临浩耳边,压低声音道,“高临浩,我问你一个事儿。”

    男生突然靠近,水果糖甜腻的香味一下子扑过来,热度从高临浩的脖子爬到颈后,最后整张脸都开始发烫,他跟被火烧着了一样弹开,防备的看着叶令蔚,“你好好说话,别靠我这么近。”

    叶令蔚懒得搭理他,漫不经心道,“费澜有没有跟你说过,他喜欢什么样的人啊?”

    高临浩怔愣了一下,“问这干嘛?澜哥从没跟我们说过。”

    他想了一下,又说,“好像是我们从来没问过。”

    “你问这个做什么?你喜欢澜哥?”高临浩声音闷闷的问,虽然澜哥是他澜哥,是他最崇拜和做向往成为的人,可要是叶令蔚也这么喜欢澜哥,他就有点不开心。

    “不是,就是好奇,”叶令蔚实话回答道,他真的就是好奇,费澜这样的人,会喜欢怎样一个人,很难去想象对方喜欢上一个人的样子。

    联想到刚才费澜捏住自己后脖子的样子和力道,叶令蔚舔了舔唇瓣,有点带感。

    -

    家长会在晚自习做了总结。

    宝可梦双手撑在讲台上,语重心长,“距离高考就只有一年不到了,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有多残酷想必大家也清楚,我三令五申,不要松懈不要松懈,不要想着今天玩了明天学校。”

    “我们班呐,那有一部分人啊,这屁股上就跟生了疮一样,那就没一天是坐稳了的,”宝可梦视线扫到了叶令蔚的同桌楚然身上,“楚然,你站起来说说,你对于这一下课就冲超市,一吃就吃到上课的行为怎么看?”

    楚然一张圆嘟嘟的脸一本正经,“我坚决唾弃这种行为!”

    费澜笑了一声,高临浩憋笑憋得满脸通红。

    宝可梦被气到无语,他拔高嗓门,“说的就是你,你还唾弃,我以后要是在抓到你课间操二十分钟都要去食堂吃碗麻辣烫,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这小胖子,别人偷着玩手机他不一样,他偷着吃东西,除了上课,就是吃,有时候上课也吃。

    楚然哀嚎,“别啊梦梦,我长身体呢。”

    宝可梦无视他的叫屈,“还有叶令蔚,我要好好说一下你这挑食的问题,我们班有些同学挑食我知道,你的情况是最严重的,你不好好吃饭,你这身体怎么好起来?”

    “......”叶令蔚低下头,“知道了。”

    宝可梦跟个老妈子一样,把班里每个人都拎出来讲了一遍,叶令蔚注意到,班里虽然哀嚎遍野,但不耐烦是没有的,能不能做到是一回事,他们反正先哄宝可梦开心。

    只剩下费澜了。

    快下课的时候,宝可梦看向费澜,“你跟我出来一下。”

    晚自习下课那中间休息的十分钟,走廊尤其热闹,费澜跟着宝可梦到了旁边稍微安静点儿的楼道里,宝可梦看了他半晌,后者波澜不惊。

    “你还是坚决这样?”宝可梦皱着眉头问道。

    费澜掀起眼帘,笑道,“我也不想的啊。”

    宝可梦装作不知道对方语气里的敷衍,“你想好,这可是一辈子的事情,我知道就算不高考,就算是你连大学也不读了,你还是可以当你的费家小少爷,养尊处优,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你费澜是这样的人吗?”

    “费澜,我知道你对艾......”

    “我是。”费澜截断了宝可梦的话。

    青年哑然。

    “方老师,我是这样的人,”费澜轻轻笑了一声,“反正我已经这么有钱了,我为什么还要那么辛苦呢?方老师,你看错我了,我费澜就是一个贪图安逸和享乐的人。”

    宝可梦看着费澜离开,叹了口气,他就知道,只要提起艾舒,费澜就会立即防备起来,再用坚硬的外壳密不透风的把自己包裹起来。

    费澜从那边回来,高临浩他们几个正在走廊里聊天,在看见费澜的时候,朝他挥了挥手。

    “澜哥,”陈丰宝叫了他一声,“方可蒙叫你去说什么了?”

    费澜从兜里掏出打火机在指间转着,懒洋洋的,看不出喜怒。

    “害,能有什么,每次都是那么一件事儿,男儿当自强呗。”高临浩说道,他现在可不敢触费澜的霉头,费澜爱听什么,他就捡什么说。

    陈丰宝喝了一口手里的可乐,看向高临浩,“浩子,你也劝劝澜哥啊,申大不能失去澜哥这个人才啊,京大不是在澜哥初中时就看中他了吗?这么下去总不是个事儿......”

    说这些话的时候,费澜缓缓抬起眼睑,看向陈丰宝,淡淡的眼神,高临浩太阳穴猛地跳了一下,他跳起来捂住陈丰宝的嘴,“就你他妈会说话!”

    高临浩边按住挣扎的陈丰宝,边强颜欢笑,“月黑风高,我们来聊点儿开心的话题吧。”

    安静了片刻,费澜竟然接话了,“比如......”

    陈丰宝一张破嘴从高临浩手心底下逃脱出来,“比如你们喜欢什么样的人啊?”

    高临浩本来觉得这个话题也算不上开心,但他忽然想到今天下午的时候叶令蔚也问了自己这个问题,正好趁这个机会得到答案了告诉叶令蔚。

    李敬先回答了,“如果不能找到同我一般灵魂滚烫的女子,这辈子,独身也罢。”

    “罢罢罢,你赶紧罢去吧,罢了去出书。”高临浩语速飞快,这种问题,让李敬回答,答案绝对稀奇古怪。,想都不用想的。

    陈丰宝看向高临浩,“你呢?”

    高临浩愣了一下,“我?我还没想过。”

    “切。”

    高临浩懒得搭理他,他眼巴巴的等着费澜的回答,“澜哥你喜欢什么样的?”

    费澜没有立刻给他答复,他望向教室里边,坐在最后排那个好看扎眼的男生,趴在桌子上,伸手在勾玩着同桌笔盖上吊着的毛绒小球。

    楚然烦死了,他恶狠狠的瞪着叶令蔚,后者抬眼无辜的看着他,他登时就跟被戳破了的气球,气一下子全都给泄没了。

    “你不要玩了,”楚然故作老成,亲自帮叶令蔚打开书,“你该学习了。”

    “漂亮的。”费澜说。

    陈丰宝和高临浩很是赞成的点点头,漂亮嘛,人都喜欢漂亮的,这很正常,还有呢?

    “有点脾气的。”费澜看着教室里的叶令蔚,淡淡道。

    有点脾气?怎样算有点脾气?

    高临浩跟陈丰宝对视了一眼,高临浩小声问,“澜哥,你为什么会喜欢有脾气的啊?”

    不都应该喜欢乖巧可爱的吗?

    几秒钟过去,费澜笑了一声,眼里某种意味丛丛而生,“不容易哭,经弄。”

    不容易哭?

    经弄?

    不容易哭?

    经弄?

    为什么哭?

    弄什么?

    很是迷茫了一会儿,陈丰宝最先反应过来,接着就是高临浩,两个人抱着嗷嗷叫,“澜哥吊,吊还是我们澜哥吊!”

    李敬慢半拍的“哇哦”了一声。

    “......”

    -

    快国庆了,道路两边的香樟树干和路灯灯杆上插了小国旗,晚上的风悄悄的被渗透进了凉意,申城入秋的标志是雨,连着下一个星期的雨,秋天就来了。

    入冬也是同样的仪式。

    叶令蔚住在学校旁边的南玻路,紧挨着一座玻璃建造的花屋,花屋每天营业到晚上十一点,叶令蔚回家经过时,花屋里边亮如白昼,半边天光都被照亮。

    花店老板正在门口侍弄一盆绿萝,手里拿着白色喷壶,看见叶令蔚,微微愣了一下,看见对方身上的校服,礼貌的打了一个招呼,“刚下课?”

    不认识也能打招呼,花店老板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叶令蔚点点头,说了声晚上好。

    “你等等。”老板叫住他。

    叶令蔚停下脚步,没等两分钟,老板就从里面出来了,怀里抱着一大束进口的宫灯百合,他递给这个漂亮到令满屋的花都黯然失色的少年。

    “我们店每天打烊都会扔掉不少的花,遇见就是缘分,你拿回家吧,插上了还能管差不多一个星期。”

    老板很热情。

    叶令蔚垂眸看着这束鲜艳欲滴的百合,怎么看也不像马上就要扔掉的样子。

    半晌,叶令蔚抬起头,嘴角带着淡淡的,语气骄矜,“别人扔掉的,我也不会要。”

    老板愣住,他还没反应过来,少年转身就离开了。

    他低头望着怀里没能送出去的宫灯百合,喃喃自语,怎么会是要扔掉的呢?

    也是,老板想到刚才不小心瞥到少年书包上的手作玩偶挂件,小小的一个,是国外一个隐居在田园的手作大师亲手制作的,每年就作两个主题,一个主题十个不到,且每个都不一样,重金难求。

    还有,他抬眼望向绿玻路里立着的几栋高楼,能住在这里边的人,怎么可能缺这一束花?

    他很少到绿玻路的花屋,这里只是分店,今天是过来的第三次,他三次都碰见了这个少年,即使对方还身着高中生的校服,三中的校服,申城最优秀的高中学子聚集地,他仍旧一时冲动地冲了上去。

    跟他想的一样,拥有这样一张脸的人,脾气不可能温柔谦良到哪里去,他不应该送对方宫灯百合,他应该送今天早上刚刚空运过来的白色野玫瑰。

    仅此一束的白色野玫瑰,生长于深山里的悬崖上,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为稀少和名贵的野玫瑰品种之一。白如雪薄如蝉翼的花瓣,层层叠叠包裹着花蕊,花期只有一周,绽放的花瓣不能碰,一碰即落,非山泉水不能养活,但它花杆上的刺,却比任何玫瑰的都要尖利,被刺破的地方,会肿胀,奇痒难耐。

    但因为它近纯似妖的美貌,每年依旧有源源不断的人以身涉险深入老林苦寻它。

    这是他花高价竞拍得来的,他非常愿意将它赠与那个少年。

    叶令蔚把这事儿抛在了脑后,打开客厅的灯,弯腰换了鞋,抬眼就看见茶几上的蛋糕。

    蛋糕小小一个,用白色的纸盒转着,外边用银色的带子系了一个大大的蝴蝶结,带子上坠了星星点点的透明的水晶,在吊灯底下熠熠生辉。

    是杏仁的蛋糕,杏仁是原身很喜欢的食物,但这类的干果原身都不能吃太多,没有东西是他可以没有止境的吃的。

    旁边卡片上写了龙飞凤舞的几个大字。

    -叶娇娇收。

    直觉告诉叶令蔚,蛋糕是叶岑送的。

    原身深知他大哥的字迹,直觉绝对是正确的。

    叶令蔚叹了口气,盘腿坐在了柔软的毛毯上,进口的羊毛地毯,十几万一张,不能碰水,只能用专业的洗涤剂手洗。

    解开蝴蝶结,叶岑这是打算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

    包装盒完全的舒展开在茶几上,三角的蛋糕显得无比精致华美,薄薄的杏仁片镶嵌在蛋糕的侧面上,在顶上做成花朵的形状,延伸下去,是用薄薄的芒果片卷成的云朵。芒果片薄得几乎能透光,明黄色的芒果与奶白碰撞在一起,异常刺眼。

    叶令蔚愣了一下,随即缓缓笑了。

    蛋糕十分“不小心”地掉落在了地毯上,昂贵的羊毛地毯上,蛋糕被随意的丢弃在上边,杏仁片,奶油,沾上奶油的水晶绑带,还有似乎是始作俑者的芒果,污染了一大块地毯。

    叶令蔚手里把玩着蛋糕自带的叉子,叉子也好看,金色的,在指间很有质感。

    他瞥了一眼地毯上的狼藉,波澜不惊,他不吃黄色的水果,原身也不吃,从小就不吃。

    直到客厅里被奶油的香气填满,叶令蔚才从书包里找出手机,找了一个角度把地毯上的蛋糕拍下,点开叶岑的微信,漫不经心的发了两条微信过去。

    [叶令蔚:图片/]

    [叶令蔚:大哥,地毯被我弄脏了怎么办?呜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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